(爆報)澎湖地檢署於去年2月,指揮海巡署澎湖查緝隊在西嶼鄉小門海域,查獲運輸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乙批(毛重共946.67公斤),案經時任澎湖地檢署吳巡龍檢察官(現任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院長)於113年6月間提起公訴,經法院判處被告2人有期徒刑7年2月、5年2月,並宣告沒收毒品及船舶。
然因澎湖地區並無合適的焚化爐供銷燬毒品之用,澎湖地檢署周士榆檢察長遂委託協調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以行政協助處理銷燬沒收之毒品,經黃元冠檢察長指派緝毒組主任檢察官蔡佰達跨機關多方協調後,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秉持防制毒品危害及維護國民身心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報請高雄市政府同意免收處理費,無償義務跨縣市予以行政協助。
地檢署表示,此案於今年11月24日上午8時由海巡署派PP-10091艦艇自第八海巡隊公務碼頭(澎湖馬公)以海運押送此批毒品(共47箱),跨海後送並於下午2時抵達第五海巡隊公務碼頭(高雄旗津),由地檢署蔡佰達主任檢察官親自帶隊在碼頭,會同澎湖地檢署政風室主任胡文詩清點押送,全程由海巡署偵防分署澎湖查緝隊、鳳山查緝隊、偵防查緝隊、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七岸巡隊、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八海巡隊共動員警力45人,全副武裝、荷槍實彈,押送9百多公斤的毒品前往南區資源回收廠,並於當日下午3時30分許以焚化方式銷毀完畢,徹底杜絕毒品流入市面對國人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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