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報)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推動「海洋保育法」,昨(23)日在澎湖區漁會舉辦公聽會。漁會團體與漁民代表及出席皆持反對意見,認為是疊床加屋、更是多頭馬車,要求暫緩立法,以免限縮漁民作業海域影響生計。
出席的議員魏睿宏指,有關「海保法草案」很多漁民鄉親朋友提出質疑,立法後未來的3年5年10年魚獲如何?有專家學者能保證會有幾倍的投資報酬率嗎?都是未知數。.但這個草案如果通過之後立即實施的話,敢肯定這馬上嚴重影響漁民的生計,這是個不爭的事實。
魏睿宏說,海洋保育這個議題這個觀念大家原本就是要重視的,但絕不應該讓漁民的作業漁場與庇護區畫上等號,因為這樣就會讓漁民鄉親被冠上破壞海洋生態的惡名,相信只要專家學者用點心肯定會達到雙贏。漁民以海為家、但立法絕對不能剝奪漁民的謀生權。
魏強調,目前澎湖有哪幾處海域已被劃設庇護區呢?專家學者認為這個辦法是永久性的嗎?難道你們認為海洋潮汐潮流在變、全球氣候暖化變遷,真的不會影響到這些庇護區的永續嗎?認為魚群都不會離開這個環境嗎?海洋保育、護育絕對要永續,但絕對相信一定還有更好的辦法創造出雙贏。
以澎湖北海海域來說,這裡處處都是重要的漁場,但政府一會兒要在這設離岸風電,現在又要來搞個庇護區增設,漁民苦笑著說改天乾脆把澎湖全部的土地都收走,讓大家乾脆準備移民好了。
魏睿宏表示,知道立委要求相關單位在一個月內要在全國辦五場公聽會,但希望這不是跑龍套的程序,願地方漁民的心聲能落在官員的心裡。錯誤的政策是比貪腐更嚴重、更恐怖,保育很重要,但是也要有專業的配套措施。
據悉,這一立法賦予主管機關五大權限,包括:
1、得就海洋生態系統有特別保護必要,且未經其他主管機關劃設為海洋保護區者,劃定為海洋庇護區。
2、可會商有關機關,訂定整體海洋保護區管理政策方針,妥善管理保護區。
3、可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海洋遊憩、船舶航行、器具採捕或其他人為活動訂定限制或禁止事項。
4、可以進行相關調查以及實施保育復育措施。
5、可以指派海洋保育觀察員在船舶、海洋設施、海域工程或周圍從事觀察、監測及蒐集資料。
不過,綜觀以上總總,漁民認為這是官員在辦公室吹冷氣所想出來的法案,大罵根本不知漁民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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