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報)澎湖縣議會第19屆第21次臨時會經5天的議程後,於今(8)日落幕,計通過縣府23提案事項及議員陳慧玲一提案。
澎湖縣政府提議事項:
1、擬讓售馬公市馬公段1427-1地號縣有土地,並訂定執行出售期間為3年案,請審議。(財政處)
(111年公告現值為:每平方公尺單價6,200元,總價186,000元) 面積3.00平方公尺
2、為承租人吳燕綺君申請馬公市馬公段1870-15地號縣有土地之使用權同意書核發案,請審議。(財政處)
(發給興建地上4層樓以下建物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應給付月租金18倍之權利金予縣府,不得要求退還)
3、擬讓售馬公市案山段118地號縣有土地,並訂定執行出售期間為3年案,請審議。(財政處)
(111年公告現值為:每平方公尺單價18,100元,總價1,640,946元)面積90.66平方公尺
4、擬讓售白沙鄉鳥嶼新段462地號縣有土地,並訂定執行處分期間為3年案,請審議。(財政處)
(111年公告現值為:每平方公尺單價2,200元,總價44,110元)面積20.05平方公尺
5、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補助111年離島小型發電機組汰換及儲油槽設備更新修復費、簡易飲水管線漏水部分抽換及路面復原工作維修費案,經費新臺幣6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600萬元),請審議。(建設處)
6、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補助望安鄉公所辦理花嶼村、東坪村、西坪村配電設置改善案,經費新臺幣332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332萬元),請審議。(建設處)
7、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湖西鄉美樂地創生計畫(文化環境紮根計畫)」案,經費新臺幣23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230萬元、縣籌款:0元),請審議。(建設處)
8、
請惠予同意墊付內政部補助本府補助111年度「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經費補助需求計畫書」案,經費新臺幣93萬5,000元整(中央補助款:93萬5,000元、縣配合款:0元),請審議。(建設處)
9、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中山棒球場增加夜間照明燈具以提供充足亮度案,經費新臺幣3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300萬元),請審議。(教育處)
10、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111年澎湖籍居民「動力小船駕駛訓練」營業用、自用考照費用補助案,經費新臺幣13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130萬元),請審議。(旅遊處)
11、請惠予同意墊付交通部公路總局補助本府辦理111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市區汽車客運業營運及服務評鑑」案,經費新臺幣4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36萬元、縣配合款:4萬元),請審議。(旅遊處)
12、請惠予同意墊付衛生福利部補助本府辦理111年「性別暴力社區初級預防領航計畫」公益彩劵回饋金補助案,經費新臺幣11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10萬元、縣配合款:0元),請審議。(社會處)
13、請惠予同意墊付衛生福利部補助本府辦理「社勞政聯合促進就業服務計畫」案,經費新臺幣2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20萬元、縣配合款:0元),請審議。(社會處)
14、請惠予同意墊付內政部警政署補助本府辦理採購交通科技執法設備案,經費新臺幣925萬7,330元整(中央補助款:925萬7,330元、縣配合款:0元),請審議。(警察局)
15、請惠予同意墊付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補助本府辦理「111年度第2次新創產品及服務採購計畫-澎湖縣政府消防局六軸聯網無人機系統採購案」,經費新臺幣163萬7,613元整(中央補助款:145萬7,000元、縣配合款:18萬613元),請審議。(消防局)
16、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增量擴充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辦公空間及設施設備計畫」案,經費新臺幣173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73萬元、縣配合款:0元),請審議。(衛生局)
17、請惠予同意墊付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本府辦理「澎湖玄武岩申遺文本撰擬暨培育交流計畫」案,經費新臺幣166萬7,000元整(中央補助款:150萬元、縣配合款:16萬7,000元),請審議。(農漁局)
18、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澎湖縣流浪動物收容中心管理業務」委託經營管理案,經費新臺幣404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404萬元),請審議。(農漁局)
19、請惠予同意墊付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補助本府辦理111年度「豬瘟撲滅工作計畫(追加)」案,經費新臺幣373萬9,000元整(中央補助款:336萬5,000元、縣配合款:37萬4,000元),請審議。(農漁局)
20、請惠予同意墊付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補助本府辦理「111年度澎湖海洋保育教育中心工作計畫」案,經費新臺幣66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600萬元、縣配合款:60萬元),請審議。(農漁局)
21、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文化園區水舞廣場景觀工程」案,經費新臺幣594萬3,000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594萬3,000元),請審議。(文化局)
22、請惠予同意墊付文化部補助本府與湖西鄉公所辦理-澎湖縣湖西鄉湖東社區發展協會「『湖東澳藝動基地』老建築保存修繕計畫(修工)」案,經費新臺幣372萬5,100元整(中央補助款:222萬5,100元、縣配合款:150萬元),請審議。(文化局)
23、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吉貝漁港曳船道改善工程」案,經費新臺幣35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350萬元),請審議。(工務處)
議員提案:
第一案:提案人:陳慧玲
案 由:建請修改「澎湖縣中、低收入戶傷病醫療及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實施要點」提高看護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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