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報)澎湖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指出澎湖縣西嶼鄉內垵村長候選人莊○○疑似有現金買票情事,黃檢察長隨即指派黃政德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澎湖縣調查站、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共同偵辦。
相關單位待蒐證完備後,於昨(10)日上午持澎湖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對西嶼鄉內垵村長候選人莊○○、配偶洪○○住處執行搜索,扣押現金新臺幣6,000元(另經選民自動繳回所收賄款1000元),並同步傳訊其餘樁腳、受賄選民及證人共8人到案。
經本署檢察官團隊分工進行訊問釐清,認候選人莊○○涉嫌親自或透過樁腳,以每票1,000元為代價,按每戶有投票權人數交付相應之現金予選民,請託選民於選舉時支持莊○○,初步共計已交付10票共1萬元之現金賄賂選民。
地檢署表示,本案訊後認被告莊○○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嫌重大,並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至於村長候選人配偶洪○○及另名樁腳洪○○則認無羈押之必要,均諭知具保2萬元;其餘選民則均請回。法官審理後,認候選人莊○○對案情已有所交代,認無羈押必要,諭知具保10萬元候傳。
地檢署表示,二周後即將進行本次大選投票,將持續投入機關人力,協調轄內所有司法警察機關通力合作,全力偵辦澎湖地區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相關犯罪。
另再度呼籲,任何人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為,懇請發揮正義感,勇於提出檢舉。本署對於檢舉人之身份均會嚴格保密,因而查獲賄選者,將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弘揚國家民主政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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