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報)「牡蠣殼」究竟為事業廢棄物又或一般廢棄物?讓縣府與馬公市公所不斷交手。今(25)日下午,縣長賴峰偉偕同相關人員前往菜園社區「蚵殼山」視察清除作業,農漁局同時將影印之環保署回涵紙本發送予在場的採訪人員。
環保署回函中表示,牡蠣養殖戶非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規範的事業,其產生之一般廢棄物,依法規定,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另依第14條第1項後段規定,家戶以外產生的一般廢棄物,得由執行機關指定其清除方式及處理場所。
賴峰偉指出,行政首長要勇於承擔面對問題,3年前縣府補助白沙鄉公所經費,雙方合作兩個多月即清運完成。之後,縣府在2年前補助馬公市公所250萬元,葉竹林市長卻以各種理由延宕清理菜園堆積蚵殼,葉竹林不做沒關係,賴峰偉來做。
縣府表示,今年8月下旬賴峰偉指示農漁局接手清理菜園廢棄蚵殼,全程比照當初要求馬公市公所發包的標準,要求承攬廠商,所有廢棄蚵殼需經過日曬、瀝乾、輾碎達直徑3公分以下、蚵繩與蚵殼分離且垃圾清除等作業,進行廢棄蚵殼清運。
據了解,此次廢棄蚵殼清運採開口契約,經費為290萬元整,農漁局至今已清運115車,8立方米蚵殼至湖西土資場,預計今年12月上旬清運5成蚵殼,若經費用罄,仍未完全清運完畢,縣府將繼續編列經費執行。
菜園蚵殼山目前正清除中(影音製作:黃瓊蕙)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