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報)「跟蹤擾騷防制法」已於去年12月1日公布,並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縣警局表示,在法條公布後,警察局等相關單位就積極開始各項整備工作,希望新法上路後能補足性別暴力防制最後一塊拼圖,有效遏止各類跟蹤、騷擾行為,提供更周全的人身保護。
警方表示,依據跟蹤擾騷防制法規定,如果針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實施跟蹤尾隨、盯梢守候、歧視貶抑、騷擾 通訊、不當追求、寄送物品、有害名譽及冒用個資等8類行為之一,與性和性別有關,且違反被害人意願使心生畏怖而影響其生活者即為犯罪行為,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新法也賦予被害人更周全的保護措施,包括針對跟蹤者由警方開立告誡書; 告誡後二年內再犯,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如果法院核發保護令後,跟騷者仍有跟騷行為,即觸犯違反保護令罪; 跟騷態樣嚴重者也可以向地檢署及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以保護被害人。
為強化執法準備,警察局長陳宗能指示所屬自1月份起,即開始辦理各項員警教育訓練工作,包括「全面調訓」、「駐地勤前教育」及「督考與實作總驗收」等,確保第一線員警熟稔本法處理流程與相關保護作為,以確保鄉親人身安全。
縣警局長陳宗能也呼籲鄉親,當遇到跟蹤騷擾時,確保自身安全為第一要務,當下一定要保持冷靜,往人多的方向走,如果附近沒有派出所,滿街林立的便利商店就是最好的求助管道,除可確定對方是否仍再跟蹤外,其監視器也能拍下影像供警察偵辦,當然記得要撥打110報案,或是利用手機撥撥打視訊報案電話,警察會在最快的時間抵達現場。
此外,在網路上碰到傳送訊息騷擾,甚至傳送不雅猥褻照片,或是利用視訊通話裸露騷擾,對於這樣的行為,可善用手機錄音、錄影功能,遇有傳送猥褻照片者要截圖保全證據,防止訊息被收回,如果是言語性騷擾也可以錄音存證,千萬不要隱忍。
當遇到跟蹤騷擾時,確保自身安全為第一要務,當下一定要保持冷靜,往人多的方向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