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報)政大副教授鄭同僚先生於去年返鄉時,無意間在澎湖漁市看見極少數業者販售抱卵母蟹,進而在網路po文提出相關看法,當時亦引起網友的熱烈討論。
同年12月19日,鄭教授於行政院公共政策網路平臺提案「全年禁止捕撈抱卵母蟹」,並於12月28日聯署附議通過提案。
為此,漁業署邀集相關單位召開二次意見交流座談會。鄭同僚教授指出,日前,農委會已預吿修正「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根據新的管制措施,每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全面禁捕、禁售抱卵母蟹。
同時,把允許捕抓的各主要蟹類殼寬都增大了一公分,讓螃蟹有機會長更大一點。以後8月1日到12月31之間,不但不可抓抱卵母蟹,也不可販賣,違法重罰。公告裡,還增加公共監督機制,要求捕蟹漁船搭載觀察員隨船觀察作業應遵行事項及其罰則,也新增定期檢討相關規定的機制。
農漁局長胡流宗表示,為利沿近海蟳蟹類資源永續利用及產業永續經營,籲請漁民朋友及鄉親針對預吿修正規範倘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公告(預告起始日:111年3月23日)刊登日起60日內(終止日:111年5月24日)向漁業署(02)2383-5813陳述意見或洽詢。
https://www.fa.gov.tw/cht/LawDraft/content.aspx?id=254&chk=3CD0C100-4131-4C2C-9588-A3C7640BB170¶m&fbclid=IwAR1asOpfE7JCIpDN7v46CWfn33FyRfaIr6neHxFXk4IgmBf3LvWKRk2xxVw (草案預告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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