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報訊)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澎湖所產生的經濟衝擊,同時響應中央紓困政策及府會共識,擬促進縣內民眾消費而實施振興經濟方案,凡110年7月19日設籍本縣之縣民,不分年齡皆可領取新台幣1,000元振興消費禮金,以擴大內需提振整體經濟能力。
禮金發放作業將於110年10月18日正式啟動,縣府動員工作人員辦理禮金分裝事宜,約有10萬5,670位縣民受惠,消費禮金領取期限將自110年10月19日起至同年12月30日止,委託各村(里)幹事發放,實際發放時間請洽各鄉市公所或各村里幹事辦公處,戶籍地於澎湖科技大學(西衛里30鄰)則洽校方領取,超過領取期限後,不再辦理補發事宜。
領取禮金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至戶籍地村里辦公處領取,如委託代領者,請代領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並出示代領人身分證,並蓋章或簽名並加註與代領者關係請村(里)幹事或村(里)長蓋職章或本府授權單位之發放人員證明(得視個別狀況加註其身分證字號及電話號碼)。如民眾發現有符合領取資格卻未列於清冊上,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至縣府建設處申請,將於查證符合資格後,再行通知領取禮金。
如有110年7月19日前出生之新生兒,請盡速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登記,並持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辦理領取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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