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報訊)
交通部觀光局及地方政府為了掌握旅宿業營運狀況,每半年都會要求業者填報營運報表,以利掌握旅宿業統計及管理並適時輔導。旅遊處籲請凡於
110年6月底前領取合法旅宿業登記者,皆須完成線上填報。申報網址可至「臺灣旅宿網」(網址為 https://taiwanstay.net.tw/ -「業者填報」登入,左側「營運報表」填寫相關資料。)
旅遊處表示,依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7之1條及民宿管理辦法第33條規定,旅宿經營者應於每年1月及7月底前,填報前半年7月至12月及當年1月至6月之營運報表等統計資料,如違反上開規定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規定視情節輕重得處新臺幣1萬元以5上萬元以下罰鍰,請各業者於110年7月31日前,完成110年1月至6月之營運報表,以免受罰。
由於歷年來都出現少部分業者漠視這項規定,逾期不填報、或經多次催報亦不回,影響交通部觀光局對澎湖旅宿業管理輔導評比成績。109年下半年營運報表應於本(110)年1月底前填報,大部分業者皆主動依照規定填報,但少數業者經多次電話催促始完成填報,最後僅剩「番薯藤民宿」及「貳拾貳隱巷」未予填報,除交通部觀光局來函規定對於109年營運報表不填者,未來相關補助活動不得申請或參與外,縣府並針對該業者依規定裁處新臺幣1萬元整,但「番薯藤民宿」逾期至目前為止內未繳納罰鍰,將依強制執行法規定移送執行分署。另外,也將針對上述少數業者列冊管理,若本次未於規定期限填報將依規裁罰。
自上(6)個月交通部觀光局觀光產業紓困4.0各項方案申請以來,接獲部分旅宿業者表達108年營運資料有誤,希能修正以利申請補貼,經查係疫情紓困補貼方案所衍生業者提出修正需求,顯現係業者於填報時不確實,而擬修改過往資料。因此縣府呼籲旅宿業務必依規定期限按實填報營運報表,以免影響自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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