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報訊)
現代社會基於自由、平等、民主與人權,性別平權已是普世價值。澎湖縣政府民政處表示,為營造「願婚」、「樂生」、「能養」的環境,因此鼓勵民眾適齡婚育並推廣性別平等意識,倡導男孩女孩都是寶,確保出生嬰兒性別比例不失衡。
民政處進一步表示,民法於96年5月23日及99年5月19日修正公布後,子女從姓已有重大變革,按民法第1059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倘父母姓氏相同者亦須約定,以避免將來父母姓氏變更時產生爭議;另滿20歲有行為能力人得依其意願選擇改從母姓或父姓,但一生僅以1次為限,有助促進實質性別平權地位。
民政處同時籲請社會大眾包容尊重多元性別特質,破除性別刻板印象,以增進對性平之理解,建構和諧多元的友善社會。
民法第1059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可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黃瓊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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