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報】隨著年底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腳步逼近,澎湖地方檢察署展現查察賄選與預防犯罪的決心,檢察長吳怡明近日接連結合澎湖縣選舉委員會及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深入基層社區與大專校園辦理四場次反賄選宣導活動,吸引超過千名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與青年學子熱烈參與,全力打造乾淨公平的選舉環境。
吳檢察長表示,投開票當日,常見違反選罷法的行為,有喧嚷、干擾、妨害或擾亂投(開)票等,如經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令投票權人退出或制止,仍未停止者,將構成選罷法刑事處罰,最重處2年有期徒刑;若撕毀選票如構成刑責(選罷法109條),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亦有可能構成行政罰(選罷法110條第10項),最重處五萬元罰緩。選務人員應瞭解相關規定,以因應投開票所之突發狀況,使選務工作順利進行,民眾投票時也應遵守相關規定,避免觸法。 吳檢察長指出,賄選為貪腐的開端,不管是賄選、選舉賭盤、境外勢力介入選舉、以深偽技術製造假訊息影響選舉或是虛設戶籍投票等犯罪,都足以影響選舉的純正性及公平性。
選務工作人員及青年學子,切勿因人情壓力或利益誘惑而觸法 ! 選民如收受候選人或樁腳交付之現金或禮品,都將違反投票受賄罪,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如候選人或樁腳買票將構成投票行賄罪,最重可處10年有期徒刑;為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投票者,係構成虛設戶籍罪,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相關罪責很重,將對大家未來生活及工作產生重大不利的影響,請大家提高警覺。
地檢署呼籲,該署自103年迄今已發出將近500萬元檢舉賄選獎金,檢舉人身分從無外洩過!民眾如發現賄選或其他不法行為情資,蒐集賄選犯罪證據,並撥打法務部檢舉專線:0800-024-099或地檢署檢舉專線:06-9214669,提出檢舉,24小時都有專人受理接聽。對於檢舉人之身分絕對保密,一旦所檢舉犯罪行為經檢察官起訴、法院判決確定,依照所檢舉犯罪事實的不同,即可獲取最高總額達2,000萬元的檢舉獎金。請民眾勇於檢舉賄選,一起守護澎湖未來。




















